广宗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将全员参加工伤保险
长城网邢台12月3日电(记者 龚磊 齐彦红 通讯员 李艳丰)2015年1月1日起,广宗县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将全员参加工伤保险,所有参保手续需在2014年12月30日前办理完毕,确保2015年年初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覆盖面达到100%。 据了解,此次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是:广宗县所有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及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其中,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还包括了实行劳务派遣及未实行劳务派遣的临聘职工。参保单位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应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应发工资之和为基数,统一按照风险较低行业0.5%的费率,为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同时,《通知》规定,参保后,参保人员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等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标准执行。 |
关键词:行政机关,工伤保险,参公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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