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退票、改签规定于12月3日起施行
长城网秦皇岛12月3日电(张潇月 记者 李兴双 通讯员 杨东)记者今日在秦皇岛车务段了解到,铁路客票延长预售期后,为了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让旅客充分利用车票资源,全路决定自2014年12月3日起施行新的退票、改签规则。 以下三点是最新退票、改签规则: 一、为了方便旅客行程的调整,客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后,对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 二、为了让更多的旅客最大限度利用车票资源,减少占票浪费运力,同时也便于己持有车票旅客的行程调整,在其他列车有余票时,可以改签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具体是,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开车前的其他列车,也可改签开车后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列车,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 三、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2015年春运期间为2月4日至3月15日)的,退票时一律按开车时间不足24小时标准核收退票费。 此次退票改签规定的调整,突出了便民利民的特点,切实让民众感受到了实惠和便利。 |
关键词:退票,火车,改签,新规 |
责任编辑:武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