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大会会场。孙少彬 摄 长城网保定12月4日电(李红叶 马树彬 孙少彬)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保定市唐县召开“12.4”国家宪法日大会,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该县各级各部门共计500多人参加大会。 据了解,唐县“12.4”国家宪法日大会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为主题,县四大班子领导,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检两院和执法部门执法人员,部分市、县人大代表,高中和初中学生代表等500多人参加大会,并参观学习法制宣传教育展板,此举旨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宪法实施,全年推进依法治国。也以此为契机,在全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潮。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年是“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第一年,唐县隆重集会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在县城主要街道、各乡村、社区、各中小学校悬挂宣传标语700多条,营造宣传氛围。还组织编印《12.4国家宪法日学习读本》1700多册,发放到各乡村、各部门、各单位,供广大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使用,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社会法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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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