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城乡医保基金收缴工作全面启动
长城网唐山12月17日电(彭月娟 杨艳艳 记者 金宗明)12月17日上午,为了保障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保证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迁安市卫生局联合该市财政、监察、民政、审计等十几个单位召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费暨专项检查会议,全市各镇乡(城区办)行政一把手、主抓副职、纪委书记、财政所长、民政所长、计生办主任,及各定点医疗机构院长、主管院长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处工作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全体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据了解,2015年迁安市城乡医保基金收缴工作已于2014年12月8日全面启动,整体缴费工作将于2015年1月20日全面结束。为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该市出台了《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2015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480元,其中:中央、省级和迁安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分别为204元、31.2元和134.8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110元。参保对象主要有包括四种:一是具有该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免费医疗的人员,二是在该市居住并有暂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必须有一人及以上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的家庭成员,三是在该市高校上学的外地在校学生,四是取得该市户籍的新生儿,可以在出生90日内参保。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该市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及专项检查工作小组,重点负责对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的检查,各镇乡(城区办)还成立了专项工作班子,负责对各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的检查工作。 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单位,迁安市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3年末参合人数达51.4万人,参合率达到99.1%。该市于2005年率先在全省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4年1月1日又在全省率先实现“二保合一”,实行城乡居民统一的医保政策,参保率达到100%。 |
关键词:医疗,保险,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