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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桃城区司法局开展“为官不为”集中整治行动

来源:长城网 作者: 张志强 郭孟福 扈炜 2014-12-25 1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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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12月25日电(张志强 郭孟福 扈炜)12月24日从衡水市桃城区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该局按照衡水市桃城区纪委的统一部署,自11月19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为官不为”集中整治行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局党组对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行动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意见,经研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积极宣传发动,11月25日上午,衡水市桃城区司法局召开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为官不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入阐述了开展集中治理行动的意义和目的,统一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

  为确保集中治理行动取得实效,该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方法步骤,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行动深入开展。认真开展自查。该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治理的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集中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报告;严格督导检查。集中治理行动启动后,该局由纪检组长带队,抽调政工科、办公室的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能、在岗在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行动开展以来,已开展专项督查2次;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为进一步增强集中治理行动效果,该局努力在创新载体上下功夫,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警示和教育干部职工严于律己,警钟长鸣。12月8日,该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通报了中共河北省纪委、河北省监察厅列举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并深入分析阐述了案件产生的原因和启示。

  衡水市桃城区司法局通过开展“为官不为”集中治理行动,强化了制度约束,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能。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巩固治理成果,该局积极探索建立集中治理行动的长效机制,相继健全完善了机关人员工作规范、机关学习制度、机关考勤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班子例会制度等一系列行政规范管理制度;干事创业理念进一步树牢。防止和纠正了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倾向,消除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思想以及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进一步弘扬了担当精神;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加大对重点岗位和窗口科室的巡查和督导力度,坚决遏制了“衙门”作风,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提高了为民服务水平。

关键词:衡水,桃城区,司法局,整治

责任编辑:王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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