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房地产乱象背后的权力之手【长城时评】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年底前进行部署,明年6月底进行验收。《通知》中明确要求,对在专项整治及今后日常监管工作中,干预、插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12月30日《河北日报》)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而与此同时,“房产上马、干部落马”现象频频出现,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因为房地产腐败而身陷囹圄。中纪委今年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业腐败,占比高达95%,房地产领域已经成为官员腐败的“重灾区”。 河北此次在房地产建设违法行为整治中,重点遏制约束官员权力,可谓抓住了要害,点准了穴位。应该说,一直以来,房地产违法行为的背后必然与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规划、土地、建设等层面存在的灰色地带,成为滋生官商勾结的温床,另一方面利益驱使也让一些官员失去道德底线,出现了“干部超标违规、非法占有、集资建房、炒卖侵占住房”等问题。 官有所畏,业有所成。面对房地产的巨大诱惑,如果党员干部心中没有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没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认真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那么就不会正确看待自己,始终保持冷静清醒。房地产牵涉层面广,矛盾问题复杂,每名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房产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在工作中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办事,不谋求法律之外的任何特权,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权废法,以言代法,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约束自己。 长远来看,真正约束权力更要着手加强制度预防。强化房产信息公开透明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房产信息公开制度,堵住“房腐败”的生存空间;完善社会监督力度,充分畅通监督渠道,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加入到监督队伍中来,让权力之手不敢、不能涉足房产市场。 房产整治永远在路上。对手握大权实权的每位领导干部来说,都要时时照照镜子、正正衣冠,处处比照法律法规这把尺子,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方能“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刘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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