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王志强:山乡里的“平民法官”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志强通过对起诉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研究发现,很多人不到万不得已不想打官司,因为打官司误工耗时又费钱,还会加深矛盾,同时造成沉重的心理压力,大都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尽快将案件了结。为此,他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和当事人的愿望出发,与干警一起着重从两个方面入手,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由此减少了大量审判案件。 一方面,注重诉前调解。对起诉的案件,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不仅使法庭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使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解除了思想压力。2013年12月,井陉矿区张某借井陉县赵某400万元,用于企业资金周转。后因企业不景气,暂时归还不了,赵某将张某起诉,情绪激动。他在诉前调解中做了大量工作。张某企业账目混乱,对财务情况底数不清,他和干警亲自帮助算账,搞清了账目。今年10月25日,经过一天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还款协议,将这起案件办结。 另一方面,坚持巡回调解。为了方便群众,他们在南陉和辛庄乡建立了巡回法庭,就近为群众进行调解,对边远村庄,还进村入户调解。辛庄乡小切村妇女张某起诉与丈夫许某离婚,许某在外打工,对离婚抵触不配合。有一天,他获悉许某回来的消息后,立马带领干警开车行驶80多里弯弯曲曲的山路,赶到许某的家里做调解工作,最终调解离婚成功,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等问题达成了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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