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一人伪造车辆完税凭证 被车管民警抓个正着
长城网衡水1月6日电(张霞 扈炜)1月6日从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近日,衡水车管所车管业务量剧增,日平均上牌业务由每日100余辆上升至每日400余辆,增加了近4倍,民警提高警惕严格把关,不让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有可乘之机。可是,故城县的董某某就动起了免交车辆购置税的主意,伪造了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被车管民警抓了个正着。 2014年12月30日上午,衡水车管科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前来办理注册登记的董某某,所持有的完税证明字体与平时不同,于是将该人领到所办公室详查。经查,该完税证明是故城县国税局于2014年12月9日开具,显示车主为董某某,但2014年12月26日开具的二手车交易票,却显示由李某某转移到董某某名下,这极不符合常理。经询问董某某为何前后时间不符,他却称自己也不清楚。办公室民警随即电话联系衡水市国税局,请其核查该车完税证明的真伪。衡水市国税局反馈:该完税证明编号早已作废,涉嫌伪造。 伪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已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已移交桃城区公安分局,董某某将受到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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