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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顺平县冤错案真凶王斌一审被判处死缓

来源:长城网 作者: 王婧、宿馨元 2015-01-17 21: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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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顺平冤错案真凶王斌一审被判处死缓。

保定顺平冤错案真凶王斌一审被判处死缓。网络图片

  长城网1月17日讯(王婧 记者 宿馨元)1月17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保定市顺平县王斌案一审公开宣判。保定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26755元。

  该案由保定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保定市中级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斌曾因承包地地界等问题与同村王伟发生过矛盾,为此王斌怀恨在心,遂起报复之念。2014年2月18日19时许,王斌到本村王保军家闲院西南角砖垛处,用事先准备的槽钢击打路过此处的王伟头部数下,致王伟死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王斌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据了解,2014年2月18日晚,顺平县村民王玉雷拨打110报案称,他在回家路上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身旁有血迹,感觉已经死亡。当地警方经侦查认定,该男子王某疑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公安机关认为,报案人王玉雷有作案时间,并在侦查过程中存在撒谎行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刑事拘留。3月15日,警方以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顺平县检察院经对报捕材料和证据依法进行审查,发现王玉雷供述前后存在矛盾。

  案情重大,顺平县检察院随即向保定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保定市检察院认为按照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3月22日,顺平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王玉雷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王玉雷变更强制措施。7月1日,王玉雷被无罪释放。在此期间,根据检察机关的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扩大侦查范围,最终将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斌抓捕归案。

关键词:保定,顺平,错案,王斌

责任编辑:宿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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