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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潜逃 宁晋警方历时两年规劝其投案自首

来源:长城网 作者: 郭飞 刘杨 张永峰 2015-01-27 22: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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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1月27日电(记者 郭飞 助理记者 刘杨 通讯员 张永峰)近日,宁晋警方经过细致工作,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规劝一名历年网上逃犯史某某(男,34岁)投案自首。

  2012年1月31日晚上8时30分,宁晋公安局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2012年1月31日晚上8时20分,宁晋县耿庄桥镇村民赵某在村东口被同村的史某某用刀捅伤,有生命危险,已送往医院抢救。接报后,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技术中队和刑警四中队民警兵分两路赶赴案发现场和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史某某已潜逃,抓捕未果后办案民警与其家属促膝长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讲解法律、政策,向在逃人员家属传递公安机关“有逃必追”的决心和“自首从宽”的精神,如自首能得到宽大处理。经过多次工作,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史某某于2015年1月15日到宁晋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审讯,史某某对因怀疑其媳妇与赵某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持刀将赵某捅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史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关键词:作案,潜逃,宁晋警方,规劝,自首

责任编辑: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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