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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纪委对县级派驻机构启动“1078工程”

来源:长城网 作者: 沈宁 赵文强 2015-01-28 13: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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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廊坊1月28日电(通讯员 沈宁 记者 赵文强)28日,记者从廊坊市纪委了解到,对县级派驻机构,廊坊市纪委将全力推进“1078工程”,明确了纪检组长在所驻部门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年等派驻改革十项举措、派驻纪检组七项任务及派驻纪检组必须达到八方面要求。

  据了解,“1078工程”中“10”是指派驻改革明确十项举措。即明确纪检组长不进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纪检组长不再参与所在部门任何分工;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纪检组长的考核、提拔都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明确纪检组长参与驻在部门公务活动时排名在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明确纪检组长在所驻部门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必要时一年一轮换;明确纪检组长在驻在部门(单位)发生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在承担监督责任的同时,也要承担“被问责”的责任;明确纪检组长没有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无论是失职还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都要被问责;明确纪检组长有权利参加驻在部门会议,有权利查阅驻在部门所有的档案文件和资料;明确纪检组就是“驻着不走的巡视组”,要专心致志履行监督职责。

  “7”是指派驻纪检组明确七项任务。一是监督驻在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二是监督驻在部门“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三是监督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并发挥作用。四是监督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五是监督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六是监督驻在部门所有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七是监督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贪污腐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8”是指派驻纪检组必须达到八方面要求。在履行监督责任的过程中,纪检组长要做到对党忠诚,敢于担当;要进一步深化“三转”,聚集并落实监督主业;要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专业化水平;既要干净,又要干事;要全面履责、严格履责,决不允许懒政怠政、无所作为,对“干不成事的”要“调离或待岗”;要做到“严、细、深、实”,保持良好工作作风;要讲透“主体责任”,讲细“监督责任”,与党委(党组)协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关键词:廊坊,纪委,县级派驻机构,1078工程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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