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红包”背后的骗局【长城时评】
马上要过年了,微信、支付宝也在为“红包”交战正酣。可最近,南京警方连续接到与红包有关的警情,大家一定想不到,收个红包也可能会被骗。(2月15日人民网) 新年将至,微信、支付宝、QQ等相继推出“红包”业务,明星派红包,好友派红包,抢红包,要红包,可以说,各大电商针对过年的隐性消费需求的把握切实是点到了消费者的“命门”上。红包运动的风风火火,营造出浓重的年味,可以说是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但光鲜背后随之而来的是骗子利用红包的无所不用其极的各类诈骗。 木马、假冒客服、周年庆活动……,笔者不得不佩服骗子的骗术之高超,技艺之精湛,原来骗子也是一个“科技”含量比较高的职业岗位。但细细想来,老百姓被骗子骗,一方面,我们可以说骗子骗术精湛,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老百姓防骗意识的缺乏。 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日新月异,与此同时,也给骗子行骗以可行之机。可以说,红包业务的出现,显示出社会的进步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但我们也不难发现,红包业务作为一种新兴的新年娱乐方式,还存在很多传播和监管的“真空地带”。可以说,红包业务对80后、90后影响比较深,1970年之前出生的人们出于知识水平和年龄的原因,并不是对红包业务十分了解。与此同时,国家对互联网管理现在还不是非常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法律的缺乏,监管的缺位导致红包业务存在很多管理的“真空地带”,这对于红包业务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都是极为不利的。 针对这种纷繁复杂的形势,如何识骗?如何防骗?笔者认为,一方面,国家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红包业务的健康发展穿上“法律”的“防护衣”,另一方面,商家也务必在宣传时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少些“噱头”宣传,少些给群众的错误引导,营造一种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求人不如求己。”针对识骗、防骗最重要的还得靠老百姓“自力更生”:一方面,要增强自身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贪小便宜。“天上掉馅饼”也许会有,但一定不会砸到我的头上。只有在心里时时保持这种警惕心理,我们才能戴上识骗的“透视镜”,骗子的骗术才会无处遁形。另一方面,我们要及时更新知识,社会在不断发展,科技在不断进步,我们只有不断保有对新知识的渴望感,吐故知新,唯有此,才能跟上骗子的脚步,防患于未然,防骗于无形。 “骗”是一种“技术”,防骗是一种“态度”。骗有“道”,防骗亦有道。道何在?心戒足矣。新年到了,在红红火火过大年之余,大家只有多一丝戒备,少一丝贪念,骗子才会被我们拒之门外。时思时戒,勿贪勿念,骗子再强,骗术再高,骗局也将无处遁形。(于建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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