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节日腐败”应成社会“新常态”【长城时评】
岁末年关将至,节日总是容易成为腐败的重灾阶段,对节日腐败进行常态化治理,才能够做到警钟长鸣,时刻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防腐,以保证自己的清正廉洁。 两年多的正风肃纪,小到月饼的发放、赠送贺卡年历,大到公车改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中央管得多、管得严、管得细;再加上,要强化福利管理,维护党员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确保干部职工正当的利益诉求,一说“严”就什么都没有了,该得的也没有了,这不符合唯物主义一分为二的观点了,我们是唯物主义者,就应该带头遵守唯物主义观。 我们谈反腐,讲的是,打的是“老虎”、“苍蝇”,无论是哪一级别的党员干部腐败,都是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无论是利用人情送礼腐败,还是利用节假日大吃大喝、送礼风的腐败,只要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党规党纪,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近两年来,一批“老虎”、“苍蝇”被打倒,这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节日腐败”的蔓延,这给了想腐、还不收手的党员干部极大的震慑。 春节将至,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有的单位搞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利用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春节期间滥发福利、变相发福利的现象可能越来越“遮遮掩掩”、越来越“名正言顺”、越来越“水到渠成”,但是,反腐已经成为新常态,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的“监督不是一阵子,要针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杀个回马枪,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 根治好党员干部身上的各种“四风病”和“节日病” ,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在制度管理的常态化上下功夫。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己身正,方能正人”,只有自己在思想作风上保证绝对的纯洁,才能在违法违纪行为面前敢于动真碰硬地执法,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就要做到,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形成政治清明的社会良好环境,杜绝党员干部的“节日腐败”,确保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吴林) |
关键词:节日腐败,社会,新常态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