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人民法院开展春节集中执行活动缩影
长城网邢台2月19日电(记者 郭飞 助理记者 刘杨 通讯员 赵增强)乡村里稀稀拉拉的鞭炮声,城镇大街两旁高挂的火红灯笼使春节的气息越来越浓。2015年2月18日(农历年三十)距离2015年春节已进入了倒计时。然而,邢台县法院执行局里的法官们依然在忙碌着,他们有的仍在执行的路上,有的在办公室里在等待案件当事人前来领取案件执行款。 为了尽量让每一位申请执行人都领上执行款安心过个好年,该院执行局自进入农历腊月25以来充分抓住春节前夕部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回家过年、年底结算有履行能力的执行“黄金时机”,积极开展春节集中执行行动,在集中执行之初,对全部未结案件进行了排查,精心布署,周密安排,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在集中执行过程中,主动出击,多措并举,通过大力倡导执行和解,采取“地毯式”搜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撒网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等方式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清晨上门堵老赖 2月14日(农历腊月26、星期六)凌晨5点,天空刚有一丝亮光,大多数人还在睡梦中时,执行干警们已整装集结、坐乘3辆警车悄悄的驶出法院。 早晨6点10分,3辆警车来到了邢台县将军墓镇的霍某家门前。霍某因合同纠纷,于2014年7月与债权人李某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约定的三期履行期限届满后,霍某却一分也未偿还。为此,李某于2014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霍某于2014年12月给付李某4000元,剩余16000元债务未再履行,也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由于霍某从事大车运输工作早出晚归,平日里不好找见他。如今要过年了,跑大车的工作也陆续都要结束了,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突击行动。 6点20分左右,守候在霍某家门口的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霍某的妻子打开大门时,随即进入家中,依法采取搜查措施,随后将霍某带回法院进行询问,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经过一番释理说法,被执行人霍某认识到了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了解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主动打电话给家人请求代为履行。3个小时后,当霍某的家人来到法院交剩余执行款16000元时说道:“真没想到今天是腊月26了,还是情人节,你们不在家陪妻子女朋友过节,还大早的去执行,真服你们了”。 强制扣车还欠款 2014年3月18日,马某因资金周转不开,向朋友张某借款6万元。双方签定借款六个月的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马某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张某立刻按合同约定多次催促欠款未果,同年,10月30日,一纸诉状将马某推向法庭。 进入执行阶段后,马某便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多次寻找无果的情况下,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给了马某的家人。 2月15日(农历腊月27),申请执行人张某通过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在一家超市内发现了马某。随后,执行法官以最快速度赶往了这家超市。正在超市购买年货的马某忽然见到亮明证件的执行人员时,惊讶万分,羞愧之余快速地与执行人员走出超市,并与家人一道随同执行人员前往停车场处理还款事宜。马某将车辆交予了执行人员,并承诺于次日处理还款事宜。执行人员在马某清点了车内物品后,向他送达了执行裁定书,随后将车辆依法扣押回法院执行局。 次日上午,马某来到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张某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欠款,而且还就自己未主动配合执行的错误行为表示了歉意。 探视孩子化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2013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当时约定孙子李某某由母亲刘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500元,至小孩年满18周岁止。后李某多次去探视孩子均被刘某拒之门外,自2014年10月份以后就一直没有支付李某某抚养费,为此原告李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父亲李某支付拖欠2个月的抚养费。 2015年2月10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马上要过春节了,为了使双方当事人都能满意的过好春节。2月17日(腊月29),办案法官约双方当事人及原告法定代理人其母亲刘某到庭进行执行调解,帮助下人李某认为前妻过错在先,自己多次去探视孩子均被拒之门外,所以才没有按约定给付抚养费;而刘某则认为离婚时协议孩子由自己抚养,那自己有权决定是否让前夫探视孩子,前夫不该以此作为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借口。双方各持己见,一度僵持不下。于是,办案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明了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听取法官详尽的解释和劝导后,刘某、李某都认识到各自因法律意识淡薄而作出的行为是错误的,双方缓解了之前的敌对情绪,平心静气地在执行局进行了对孩子的探视和拖欠抚养费的给付。 自2月1日到18日,共执结案件22件,执行标的4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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