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访】袁红梅:应重新考虑居委会法律定位
全国人大代表袁红梅接受记者采访。长城网 张天虎 摄 长城网北京3月14日电(特派记者 靳璐阳)全国人大代表袁红梅做客长城网北京直播间,畅谈基层民生、住房保障、户籍改革的问题。 具体访谈内容如下: 长城网:对于政府工作报告您感触最深的是哪一点呢? 袁红梅:因为工作在社区,来自基层,所以我比较关注民生方面的内容,对这次报告我体会最深的就是针对弱势群体相关方面的内容,比如针对城市人群中收入比较低的群体,在住房保障上的一些政策,之前我们保定社区也在办理廉租房补贴以及实物配租等,在这些方面国家都有一些好的政策指导。 这次报告中针对低保户以及特困人群又有了住房救助制度,这个制度比起以前的廉租房救助有所提升,提出了把以前的空置房转为公租房的内容。此外,报告中所涉及的对老人、对儿童、对残疾人群体的政策,都非常符合民生需求。 长城网:据我们了解您今年又提出了关于尽快修改和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方面的建议,为我们大家介绍一下吧? 袁红梅:去年我也有这个建议,今年再次提,意义不一样,有了一些新的思考。目前的社区工作人员,现行的法律规定它的性质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我们这些年搞社区建设,每天做的工作行政化、科层化都比较严重,相当于一个派出机构的延伸,日常的公共服务行政性质很明显,这与我们现在运行的性质越来越远。 现在运行的组织法到今年已经25年了,但是现在的形式、工作内容以及很多现状都发生了变化,组织法已经不匹配目前的现状,今年我的建议就是在新形势下给居委会一个新的法律定位,定位成社团机关的性质。 长城网:在户籍改革方面您有哪些看法呢? 袁红梅: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了户籍改革方面的内容,比如取消暂住证、办理居住证,在这方面我也有一些体会,我们一直以来给流动人口办的都是暂住证,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存在不均等。年前保定就取缔了暂住证,流动人口只需要在社区开具证明就可以去当地公安局办理居住证,有了这个全民就能够充分享受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是惠民的好政策,给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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