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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驾考公平公正 沧州对驾考出台11项硬规定

来源:长城网 作者: 孔大龙 董传辉 2015-03-23 11: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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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沧州3月23日电(孔大龙 董传辉)驾驶人考试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考试工作一直是社会热点,被老百姓广泛关注,为确保驾驶人考试的公平公正,沧州市交警支队于3月20日出台了11项硬性规定。

  一、所有驾驶人考试场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上岗证。如有未按规定统一着装的,将停止其考试工作。二、考试分场工作人员需定岗、定责,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场管理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三、严禁作弊。四、严禁私自改装科目二考试设备及考试专用车。五、严禁私自外接有线、无线设备,严禁在考试专用计算机上安装非法软件。六、考试期间,不得遮挡、关闭监控摄像头和录像储存设备。七、所有考试设备、考试专用车,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严禁私自拆解维修。八、保障考试数据能够实时上传。九、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参考驾校及学员的费用。十、考试期间,考试区域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十一、保障候考区的便民设施、宣传设备、规则制度,齐全有效。

  据了解,在出台11项硬性规定的同时,也同时出台了违规处理办法:考试分场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第一次违规处以停考3个月处罚,第二次违规处以停考6个月处罚,第三次违规取消考试资格。为不影响正常考试业务,原被安排在停考分场参加考试的驾校,就近安排其他考试分场考试。

  截至目前,沧州市18个考试分场科目一考区统一采用分离式考台,考台加装反光玻璃、指纹仪、高清摄像头、无线屏蔽设备、计算机主机硬隔离并粘贴封条等手段,全市18个考试分场已经实现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全科目远程监控考试过程和智能评判的新考试模式。考试期间考试过程中彻底将考试民警、驾校、学员、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人情考”“关系考”等人为作弊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试。

 

关键词:沧州,驾考

责任编辑:董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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