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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协调冻结失信者存款 1小时后现身求和解

来源:长城网 作者: 刘杨 赵增强 2015-03-25 18: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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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3月25日电(助理记者 刘杨 通讯员 赵增强)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中,邢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清理执行积案为契机,以服务大局促发展为目标,积极转变执行理念,讲究执行艺术,加大执行力度,力避产生新的执行积案。2015年3月24日,该局通过冻结存款和执行和解的方法使一起长达七年之久的加工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和解。

  2008年4月份,被告王某找到邢台县某预制构件厂加工制作一批水泥预制板,双方经过一番协商后签订了加工制作水泥预制板合同,被告给付了500元定金。数日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制作完了水泥预制板,原告通知被告送货时,被告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8000元,致使加工的水泥预制板暂存在原告处。原告在多次与被告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认为被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经法庭审理后判决原、被告双方仍按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原告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逃逸躲避债务。经过法院一番调查未能找到任何有价值的财产信息,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2015年春节过后,执行局在开展清理积案中,将该案再次恢复执行。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走访得知被告在邢台市经营一个小型木器厂。随后,执行人员在查询多家银行后,终于查到被告在某银行的50000元存款。执行人员当即将该款依法冻结。冻结存款后不到1小时,被告便匆匆赶到法院,要求与原告进行和解。在执行人员解释疏导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执行人员在确认被告履行完毕后,及时解除了对其账户的冻结。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诚信,原本属于道德范畴。可是,一旦人们不再受道德的约束,不再讲诚信,那么社会生活将不可避免地遭受不诚信之痛。在道德不能约束的时候,法律就起到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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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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