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出台政策 推动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再升级
银行资料图 长城网3月26日讯(记者赵君华)记者26日从河北银监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北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和适应经济金融发展新常态,河北银监局出台了《2015年河北银行业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河北省银行业实体经济发展。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强化银行业金融支撑作用 《指导意见》强调,主动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促进京津冀三地在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领域的协同率先突破。全力支持冀企“走出去”,提供综合型金融服务,在壮大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河北省银行业的支撑作用。 提高信贷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率,促进产业服务水平提高 进一步落实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促进河北省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信贷支持,增强对国家级高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采取银团贷款等形式支持大型客户和项目融资,遏制无序竞争和过度授信。进一步优化信贷投向,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企业节能环保升级改造,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项目不予提供信贷支持。通过发展能效贷款,支持节能减排,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进一步推进扩大内需及消费信贷业务,全力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力度,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等金融服务,支持教育、文化、旅游等消费信贷需求,促进扩大内需和消费潜力,发挥消费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不断提高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水平。 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境支持力度,满足社会多元化金融需求 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金融扶持力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扩大网点覆盖面、改进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加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严格落实服务价格及融资管理政策,努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缓解“融资难”。着力加强金融创新和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效,让创新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 强化监管督导与科学指导,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围绕“科学指导、市场运作、优化配置、风险可控”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建立起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金融服务体系。同时全面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切实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引领职责,搭建政银企平台,推进实体经济良性发展,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
关键词:河北银监局,银行,实体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