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长城原创

【长城微评】高速公路“超时费”不应如此霸道

来源:长城网 作者: 眸倾天下 为群众代言 首席评论员 2015-04-16 22:16:2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13日,山东济宁的大货司机丁孝合就遇到了这种事,他因为太困在服务区里睡了一觉,却因此超过了高速规定的行驶时间,被罚款七百元。(4月13日《齐鲁晚报》)

司机在高速超时的情况很多,有的是疲倦了休息、有的是车辆维修、有的是天气原因滞留...等等,如果单纯收取“超时费”,显然是给司机师傅们硬扣上了“换卡逃费”的帽子,有失公允。希望高速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出台更科学、更合理的制度,减少“误伤”几率,提升高速公路效益。

    眸倾天下:不应该设立这个收费项目。一方面,司机既然掏了高速费用,就有权利在休息区休息,这是司机师傅一种权利,况且两位司机师傅并不存在逃费的嫌疑。另一方面,如今高速上的交通事故多数是因为疲劳驾驶导致,司机师傅为了避免疲劳驾驶在服务区休息更是理所应当,又怎么会被收费?
 
    为群众代言:据内部人事解释说“高速超时收费”是为了防止某些逃费行为。而收费站却基于有罪推定,在对方拿不出在服务区消费凭条的情况下,认定其换卡逃费,这不仅损害了对方人格,还造成了他人经济损失,有违公平。
 
    首席评论员:司机在高速超时的情况很多,超时费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念相悖,涉嫌滥用职权收费,伤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建议交通运输部在查明情况后,制定出台更科学、更合理的制度,减少“误伤”几率,提升高速公路效益。 

关键词:高速,收费,应该

责任编辑:冯硕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