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路边小吃摊”不能止于“禁”【长城时评】
学校旁边的烤串摊、奶茶车一到放学就聚满了学生,而这些小摊的卫生状况令人堪忧,社会反映强烈。针对这一顽疾,江苏拟立法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周边摆摊设点卖小吃。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希望以立法的形式给小作坊和小摊贩套上“笼头”,既规范管理又方便群众。 学校“路边摊”的存在主客观上有一定的原因。小吃摊吃食品种繁多,孩子购买方便且价格便宜,再加上部分家长由于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孩子的早餐或中餐,让孩子自己解决,于是路边摊成了孩子的首选。但路边摊流动性大,监管乏力,大多属小本无证经营,为追求盈利对于食品卫生和安全毫不在意,确实存在着极大的卫生安全隐患。有关部门能意识到路边摊卫生及安全隐患大,意图立法禁止,此举不无道理,但若一味禁止,而不充分了解“路边摊”市场存在的原因,只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能单纯止于“禁”。 学校、家庭和社会要三方合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强化孩子的食品安全意识。重点教育孩子不吃不干净、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包装破损的食品;不购买或进食无证饮食摊点售卖的食品以及“三无”定型包装食品;不采摘、不食用野果、野菜等,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在“好吃”与“安全”之间,以安全为前提,以营养为目标,有决心有毅力去拒绝路边小商贩兜售的零食和“垃圾食品”。加深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同时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学习生活中更加注意全面、均衡的食物营养,保持强健体魄和精力投入学习。 “路边摊”之所以受青睐,一是孩子们的“零食诱惑”,再一个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学生的就餐问题如何解决。学校有食堂的相对似乎容易一些,改变食堂餐饮花色品种,加强卫生管理为上策;加强“小饭桌”的有效管理。“小饭桌”的经营者大多是学校、社区或居民家庭,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学生中午就餐的问题,并同时提供午休,确实给不少家长带来便利。但有时“小饭桌”好似隐藏起来的“路边摊”,卫生状况也令人堪忧。教育、工商、卫生部门应联合起来,重点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时刻不能放松监管力度,让孩子们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每个家庭的重心,只有全方位考虑孩子的餐饮安全问题,才是长久之计。(苏荣) |
关键词:学校,小吃摊,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