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吃祸”要有“最长久的韧性”【长城时评】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少人已经到了时刻担心“吃出祸患”的地步。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最高立法机关去年启动了《食品安全法》的修法程序。24日下午,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4月25日新华网) 新《食品安全法》被誉为“史上最严”,是因为从全流程监管到违法处罚,该法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如,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而且,新增法律条文近五成,涉及监管、预防、处罚和问责等方面。由此可见,新《食品安全法》之“严”并非夸大之词。 禁令之严,缘于现实之痛。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沃尔玛“挂驴头买狐狸肉”,汇源、安德利“烂果门”事件,肯德基、真功夫被曝脏过马桶水,维C银翘片“含毒”,“黑心油”、“毒淀粉”、“镉大米”来势汹汹,不仅严重威胁公众的健康和生活,还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恐慌。 其实,我国政府在食品安全上做出了不少的努力,《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早在落实之中,而且还专设了管理机构。但食品问题却照出不误,何也?是因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漏洞、问责的力度不足、管理的不到位、牟取超额利益的冲动……甚而是各种因素纠结,让食品安全问题最终成了理还乱的“线团”。如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考验着相关部门的能力和智慧。 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以突出预防为主,建立了最严格的过程控制、责任追究制度,其亮点难一一尽数。这样的好制度并不多见,但是,新《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只是为食品安全管理解决了“有无制度可用”的问题。要让这一制度“管用”、“好用”,相关部门还必须多“下深水”、勤“啃硬骨头”。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再严厉的法律、制度,如果抓起来时紧时松,最终都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治理“吃祸”、让“史上最严”名副其实,必须内外兼治、多措并举。这不仅需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格的处罚、最严肃问责”,更需要“最长久的韧性”。(闲看云起) |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