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
长城网邢台5月4日电(记者 齐彦红 通讯员 赵增强)“法院实行的立案登记制就是好!当事人打官司就不再有‘立案难’了!”这是5月4日,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当事人说到最多的一句话。 为了贯彻落实好立案登记制,该院立案庭专门制定了《立案登记工作制度》,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规范。以往一直实行立案审查制,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证据等。而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法院将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这一做法,旨在解决因为立案周期过长、各地掌握的立案标准不一等导致的群众立案难问题。 8:30分刚一上班,立案大厅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就忙碌起来了,对当事人提起的各类诉讼案件逐件进行登记、办理受理手续,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立案3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董英辰在检查、指导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时,要求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今后的立案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有案必接、有案必立”制度,并积极做好“诉讼引导、诉讼服务、诉讼援助”,指导群众依法诉讼,防止出现“随意诉讼、滥用诉讼、恶意诉讼”。 |
关键词:立案登记制,法院,人权保障 |
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