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生态追责 绿水青山常在[长城时评]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及了领导干部任期生态严重破坏将终身追责。 对于很多人来说,环保总是亦近亦远。人类呢,根本上就是一种“好了伤疤忘了痛”的生物,对于那些非身边的环保灾难,总是显得熟视无睹、态度漠然,依然故我的在自己的生存环境里大肆破坏。似乎只在听到一些严重污染的问题才会意识到环保原来就在身边,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 与此何其相似的是,发展总伴随着环境破坏这一重大代价,而始作俑者的地方政府官员往往短视的看着GDP,看着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长远的利益。有多少官员在任上为了彰显其政绩,为了追逐经济利益、提高财政收入,或主动或放任牺牲环境这一方式?又有多少官员上任即面临这样一个烂摊子而不得不继续拆东墙补西墙来维持或超越前任官员的政绩?其效果呢?从短期看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从长远看绝对是得不偿失的。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而且损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降低了人民的生活品质。而以生态环境为代价取得的利益,与修复治理其生态破损所需成本相比,相差何止百倍!远的不说,就说现在的雾霾,已经足以让人郁郁。其最重要的成因难道不是重工业不计环境代价的高速发展吗?难道不是GDP高速增长的后遗症吗? 如今,《意见》对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追责。这无疑为任上不顾生态环境乱作为的官员们敲响了警钟。也亮出了政府对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这一行为绝不姑息的决心。这让地方官们在在意政绩的同时也能多花些心思在生态环境上,在政令下达之前能多点审慎,多点思考。虽然《意见》仅仅针对领导干部追责,但环境保护实则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我想说生态追责,不是追的官员,不是追的个人,而是追的我们身边每一个人。只有作为公众组成的每一个人都肩负起自己的责任,至少能在舆论压力下惧怕这样一种追责,才能让青山绿水常在。 |
关键词:生态环境,问责制,《意见》,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