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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一公司副总挪用资金400百万 东窗事发被拘

来源:长城网 作者: 海波 俊杰 贺猛 金宗明 2015-05-20 1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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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唐山5月20日电(海波 俊杰 贺猛 记者 金宗明)近日,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400万元的挪用资金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女)被抓获归案。

  39岁的刘某由于头脑灵活,办事干练,又善于结交各界朋友,人脉非常广泛,通过这种人脉的积累,2005年刘某投资成立房地产咨询公司做起了生意。2010年,某物贸集团负责人石某在业务往来中与刘某相识,石某非常赏识刘某,便聘请刘某担任其下属的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主管贷款业务,刘某欣然答应,并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四年。

  2014年1月,刘某的房地产咨询公司由于业务原因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刘某求借无路之际,产生了吃“窝边草”的念头,于是利用职务之便,向公司债务人冯某催要借款,并将共计400万的款额打入自己经营的房地产咨询公司的账户用于周转。今年5月初,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在与冯某交谈中发现刘某有挪用公司资金的嫌疑,遂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韩某。

  经公司内部调查确认事情属实后,韩某于5月8日来滦县公安局报警。接报警后,滦县经侦大队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掌握证据后,该队立即进行安排部署,于5月18日在山东将刘某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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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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