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窑“顶风”继续生产 民警雷霆出击一举查处
长城网唐山5月21日电(李俊杰 刘强 记者 金宗明)近期,河北省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认真贯彻唐山市政府关于打击取缔非法粘土砖瓦窑和土法石灰窑的通告,针对半年来该县空气质量排名相对靠后的现实问题,结合该县部分地区小石灰窑死灰复燃的现状,实施“突出区域、突出目标”的精确打击,确保打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月20日,该队民警通过日常工作发现,滦县榛子镇杏山东侧一家三孔小石灰窑正在生产,民警遂立即将该石灰窑予以查处,并当场控制了正在生产的李某(男,24岁,唐山市开平区人)、韩某(男,55岁,滦县榛子镇人)、王某(男,58岁,唐山市开平区人)三人。经查,李某等人本想在开平当地搭建石灰窑厂,无奈没有合适机会,便将目光转移到该县。 该石灰窑无任何环保手续及环保设施,属于政府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并且李某、韩某、王某三人在明知政府不允许的情况下仍非法从事石灰生产,并将产生的二氧化硫、粉尘等大量有害物质不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大气中,造成周边环境的污染。民警立即将三人带回该局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韩某、王某三人对非法生产、污染环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石灰窑已被关停,李某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韩某、王某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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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金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