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3月份共扣缴生态补偿金4320万元[图]
资料图:前南峪生态旅游区的山林地貌。(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6月2日讯(记者 吕晓红)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2015年3月份全省共扣缴生态补偿金4320万元。其中,石家庄、衡水、辛集三市在省考核断面水质污染物超标,分别被罚款900万、180万和300万。 近期,河北省环保厅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同各级环境监测站,对全省主要河流跨界考核断面2015年3月份水质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 统计显示,2015年3月份全省共扣缴生态补偿金4320万元。其中26个省考核断面中,COD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11个达标,2个冰冻,9个断流,4个超标0.35—3.8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990万元;氨氮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12个达标,2个冰冻,9个断流,1个污染物未增加,2个超标2.08—3.96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90万元。省考断面合计扣缴生态补偿金1380万元。 全省191个市考核断面中,COD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91个达标,30个冰冻,48个断流,3个无水,5个倒流,5个污染物浓度未增加, 9个超标0.05—3.85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680万元;氨氮监测结果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为:89个达标,30个冰冻,48个断流,3个无水,5个倒流,6个污染物浓度未增加,10个超标0.3—5.1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260万元。市考核断面合计扣缴生态补偿金2940万元。 另外,从省考核跨设区市断面水质及扣缴生态补偿金情况来看,石家庄市2个断面水质超标0.35—3.85倍,1个断面氨氮水质超标3.96倍,扣缴生态补偿金900万;衡水市1个断面水质超标1.04倍,扣缴生态补偿金180万元;辛集市1个省考核断面超标0.95倍,1个省考核断面氨氮水质超标2.08倍,扣缴生态补偿金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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