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下发通知保障粮食企业安全度汛度夏
资料图:输送粮食。(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6月8日讯(记者 吕晓红)6月1日,河北省正式进入汛期。河北省粮食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粮食企业安全度汛度夏。 通知指出,进入汛期,高温酷热、强降水、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逐渐增多,给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做好防汛防灾、安全储粮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排查“危仓老库”和危险区域存粮,对在行洪区、滞洪区以及低洼库站等水患区储存的粮食要切实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必要时迅速通过销售、移库等措施转移到安全地带。要特别加强对“危仓老库”的监控,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的“危仓老库”不得储存粮食;对正在开展维修改造的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施工和储粮安全。 河北省粮食局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要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响应,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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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