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检察院“四个强化”加强公车管理
长城网衡水7月8日讯(许春祥 记者 赵晓慧)记者8日从枣强县委宣传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公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该县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构建公车管理、使用、监督长效机制,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强化思想教育,规范行车行为。坚持把安全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不断增强安全行车意识。通过组织观看交通事故视频专题片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引导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有效防止开特权车、乱停乱靠、滥用警笛警灯等违规违章现象发生。 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用车效能。实行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申请部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申请派签制,所有车辆使用全部先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执派车单才能出车,有效杜绝公车私用、“问题车辆”现象发生。修订完善《枣强县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办法》,对车辆使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彻底堵塞工作漏洞。 强化日常维护,筑牢安全根基。加强对车辆使用的日常维护和定期管理,实行定人、定车、定时、定点“四定”制度,促使驾驶人员自觉爱护、养护车辆,提升公务出行办事效率。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对院内停车位实行统一规划,一车一位。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对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并填写车辆封存情况登记表。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车申请使用、行驶和停放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开展检查和抽查,着力增强驾驶人员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对于车辆管理使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问责原则,给予严肃处理。 |
关键词:公车管理,规范化,监督机制 |
责任编辑:王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