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承德市发放临时救助金311万
承德长城网电(李乐)日前,承德市双桥区新华路街道居民武利拿着领到的3000元救助金,激动地说:“临时救助帮了我家的大忙,谢谢国家的好政策。”记者从承德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1至6月份,民政部门共计发放临时救助金311.75万元,2228人(次、户)从中获益,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1976.16万元,救助3.8万人次。截至6月底,承德市200余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了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让困难群众最快最便捷地得到救助。 今年53岁的武利夫妻双下岗多年,两年前妻子患病花去了几十万元的治疗费,积蓄花光了,又欠了不少的债。屋漏偏逢连阴雨,今年4月,他又突发脑梗住院治疗,几近绝望之时,在社区和双桥区街道的帮助下,武利领到了3000元的临时救助金。 2013年,承德市在全省率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2014年,承德市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76.87万元,共救助4921人(户、次)。2015年5月,承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完善临时救助资金筹集机制,各县区临时救助预算要按照辖区人口每人每年1元以上的标准列支,并承担临时救助所需资金的“兜底”保障责任。截至目前,承德市200余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托政务大厅、办事大厅全部设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 凡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临时救助通过发放救助金、实物发放和提供转介服务等方式,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12个月城镇低保标准,对特殊困难家庭可相应提高救助标准,保障被救助家庭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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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