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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未年报的市场主体可补报信息 消除失信记录

来源:长城网 作者: 靳璐阳 2015-07-27 20: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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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业年报公示新闻发布会。

  河北省企业年报公示新闻发布会。长城网 靳璐阳 摄

  长城网7月27日讯(记者 靳璐阳)7月27日,记者从河北省企业年报公示暨年报抽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7月20日,河北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有8.45万户,企业因为没有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后,并不会被“一棍子打死”,可以通过补报年报信息修复自身信用。

  根据相关规定,在6月30日24点前没有公示年报信息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目前河北省已全部将没有公示2013、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据河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金洪钧介绍,截至7月20日,全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有8.45万户,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会受到信用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从今年4月开始,河北省财政厅、民政厅、工商局联合行动,禁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据悉,没有年报的市场主体还能补报年报信息,消除失信记录。7月1日企业年报结束后,河北省工商局没有关闭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公示”模块,现在企业仍然可以补报年报,补报之后向工商部门提出移出申请,工商部门将把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此外,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可以登录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关键词:市场主体,失信记录,补报

责任编辑:靳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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