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车改莫再“按兵不动”了!【长城时评】
按照中办、国办去年7月印发的公务用车改革方案要求,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应在今年底前基本完成。然而,目前全国多地公车改革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仅湖北、陕西、广东三省对外公布了车改方案。车改专家叶青称,公车改革越往下越难推进,但中央已为地方车改明确了期限。目前留给地方的时间不多了,一些地方不应再持“观望”态度。(7月30日《新京报》) 公车改革的确是个“老大难”的热门话题和社会关注点。早在10年前各地就开始启动,但出台的方案五花八门、各有差异。后来都是“一阵风”似的过去了,理由是:改革难度大、利益不均衡。最终还是回到了“不改为好”的老路上。 公车改革是全国性的“大动作”和“大手术”,中央率先出台的车改规定是一个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引领性的“风向标”。车改的目的就是坚定不移落实“八项规定” ,有效抑制“三公消费”,是反“四风”中的一个“伤筋动骨”的重大改革举措。既然中央下了决心和狠心,那么车改必然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不可按兵不动。早改早主动、不改会被动、甚至没出路。对公车改革应该持理性态度,迅速跟上中央的步伐是“明智选择”,必须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大局意识,防止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 公车改革不能“等待观望”,要主动作为、尽快破题,争取有实质性突破。因为中央机关已经走在了前面,拿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框架和车补标准:科级及以下500元、处级800元、厅局级1300元,地方可以上浮30%,边远与少数民族地区可以上浮50%。有了这个参照,地方各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方案应该说不是什么难事,应该从全局出发,适时跟上才是,没有任何理由一拖再拖了。更不要认为到年底规定的大限还有一段时间,现在还可以“放放”呢! 实践证明,公车改革必须体现公正、公平、合理、透明,把握适度,防止出现“偏激化”,不能让国家吃亏、变相“损公肥私”。要积极稳妥地搞好车补测算,对比中央补贴标准高出太多的、或者太低的,要进行合理调整。同时,要统筹考虑因车改引发的实际问题。比如,剩余的驾驶员如何安置、公务人员下基层、出门办事、外出考察、异地参会等如何补助。切不可因车改影响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公车改革要适应新常态,抑制“车轮腐败”要保持高压态势。各级地方政府要破除通常观念和侥幸心理,把公车改革纳入地方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强力推进,稳步实施,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执行力,不能拖中央改革的后腿,更不能“穿着新鞋走老路”。要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车改规定,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许贵元) |
关键词:公车改革,腐败,地方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