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处理期间 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到天津港区
长城网8月19日讯(记者 宁晓雪)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在“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期间,各地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到天津港区。并暂停受理目的地或途经地为天津市天津港区的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申请。在此提醒有关各方面做好相应工作。 |
关键词:天津,化学品,禁止 |
责任编辑:杨雅荃
长城网8月19日讯(记者 宁晓雪)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在“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期间,各地禁止剧毒化学品运输到天津港区。并暂停受理目的地或途经地为天津市天津港区的剧毒化学品道路通行申请。在此提醒有关各方面做好相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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