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旅游“久病”更需“猛药”治
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但并未对各级官员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在一些党政机关中公款旅游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官员们无视中央的三令五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另一方面也在于一些规定并未“动真格”。法律法规不动真格,地方政府又和稀泥,公款旅游久病难治,也就成了可以想见的事情。 其实公款旅游的“好处”还是显而易见的,一来拉拢了人心,通过组织员工公款旅游赢得大家“点赞”,二来放松了心情,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游历大好河山,增长了见识,三来不用花自己一分钱,这样的好事相信谁都想试一试。 然而,这好处背后是财政经费被故意挪用,是党纪党规被粗暴违反,公款旅游看似是占公家便宜的“算盘”,但也暴露出官员腐败的马脚。举着为下属谋“福利”的大旗,做着贪污腐败的事情,还妄图用“法不责众”、“众望所归”的理由来逃脱惩罚。之所以会有这么多官员胆敢顶风作案、打“擦边球”,正是监管上存在的漏洞给了官员可趁之机,以为操作的天衣无缝,可机关算尽还是害了自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整治“公款旅游”不能是一阵风,“公款旅游”问题有顽疾性,有关部门更需要有“挖地三尺的决心”,一方面要完善培训机制,注重实效并非形式,取缔不必要的培训课程,简化培训内容,让“培训”与“腐败”不沾边,同时公布考核培训成果,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面对官员的“马甲式”旅游,有关部门更要建立有针对性、合理、透明的公款消费制度,公开公款消费的路线、人员、目的以及支出情况的明细,让“公款旅游”问题无处遁形。(山高路远) |
关键词:公款旅游,培训,腐败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