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管局发布预警提示为了家庭请远离酒驾毒驾
资料图:反酒驾公益广告。 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9月16日讯(记者 宁晓雪)记者16日从河北省交管局了解到,河北省“打非治违”第五波次整治“酒驾”、“毒驾”及高速公路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即将开始。为了大家的出行平安,省交管局发布了安全安全预警提示,请大家守法文明出行,远离酒驾毒驾,平安出行。 ● 交警提示:9月18日至9月27日,全省各级交管部门将开展酒驾、毒驾、高速公路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查出的酒驾、毒驾及各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交警提示:“双节”临近,亲朋好友合家团圆,聚餐饮酒增多。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一定记得互相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交警提示: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行动迟缓。请您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交警提示:“双节”临近,亲朋欢聚,举家团圆,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请提醒车主切勿将车交由饮酒的驾驶人驾驶。● 交警提示:有一种叮咛叫滴酒莫沾,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有一种温馨叫合家团圆。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勿酒后驾车。● 交警提示:在欢聚的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及家人的幸福,请互相提示: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交警提示: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酒后驾驶是指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g但不足80mg/100mg,属违法行为一经查出,罚款1000—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交警提示: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醉酒驾驶是指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g,属犯罪行为。一经查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交警提示:醉酒驾驶行为危害大,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醉驾行为已归入刑法处罚范围,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经查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警提示:酒后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危害极其严重,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交警提示:吸食毒品后驾驶营运车辆危害大,对于大中型客货车辆和车租车有吸毒行为记录的,一经查出,将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调整工作岗位。● 交警提示:毒驾危害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毒后驾驶行为一经查出,将吊销驾驶证,并三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 交警提示:9月18日至9月27日,全省高速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客货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停靠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交警提示:秋季容易困乏,请驾驶人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勿要疲劳驾驶,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服务区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靠● 交警提示:客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严禁酒驾、毒驾、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不规范装载货物、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停靠。● 交警提示:客货运企业要依法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养成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并督导驾驶人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切实把好“出门”第一关。● 交警提示:客货运驾驶人在出车前,一定要对车辆的刹车、大灯、制动、灭火器等装置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后再上路行驶。 |
关键词:交通安全,打非治违,酒驾 |
责任编辑:宁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