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中院:发挥审判职能 终结一审污染环境案43件
长城网廊坊9月30日讯(记者 孙泽恒 鞠彦娜)9月30日,记者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廊坊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污染环境犯罪案件43件,判处被告人58人;审结二审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件,其中维持3件,撤诉3件,无一发还、改判。 会议现场。长城网 鞠彦娜 摄
发布会上,就全市法院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所显示的基本特点向媒体记者作了介绍。从全市法院审结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情况来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呈现如下特点:一是从犯罪人员的身份来看,被告人大部分是家族式的小作坊、小企业的业主;二是从污染环境的手段来看,手段越发多样,行为更加隐蔽,打击更加困难;三是从打击力度上看,全市法院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从严掌握,加大了打击力度;四是从打击效果来看,依法加大了财产刑的判处力度,挤压了犯罪空间。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从严惩处和打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适用财产刑刑罚,始终保持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引作用,采取送法进企业、进社区以及集中普法宣传等形式,以案释法,以案明法,促进和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和广大公民牢固树立污染环境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法律意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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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廊坊法院,审判职能,污染环境 |
责任编辑:孙泽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