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协发布部分手机电池比较试验结果报告
河北省消协发布部分手机电池比较试验结果报告。(图片来源于网络)
长城网10月8日讯(记者 刘春亮 武亚宁)近年来,我国移动通信产业发展迅猛,手机的销售量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增长。而与手机配套使用的电池品牌型号繁多、质量参差不齐。对此,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为准确了解和掌握省内销售的手机电池商品的质量状况,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手机电池,河北省消协于今年6月至10月对市场销售的部分手机电池进行了比较试验,为消费者提供客观、公正、可比较的产品信息。 比较试验基本情况 本次试验共对10个品牌的11种型号手机电池进行了测试,其中:5种是原装手机电池,6种是配套手机电池。试验样品由本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委托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依据GB/T 18287-2013《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进行检测,检验项目为标志、0.2ItA放电、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共五项。比较试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本次共比较了11组手机电池商品,符合国家标准7组,不符合国家标准为4组,符合标准率为63.6%。5种原装电池及品胜2组电池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标准,其他四组电池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标准项目均为0.2ItA放电。
试验结果分析 1.标志 产品标识明晰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购物的一个重要条件。依据标准规定要求,手机电池表面应印有电池型号、电池类型、额定容量、标称电压、正负极性和生产厂家等。本次试验检测,所检手机电池产品标志方面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2. 0.2ItA放电 此项试验是以放电时间来考核电池的标称容量是否与电池的实际容量相符,这个参数是考核电池质量好坏的一个主要指标,国家标准要求0.2ItA放电性能的放电时间应大于5小时。本次共检测了11组手机电池,7组手机电池符合国家标准,放电时间均大于5小时,分别是:商标为HUAWEI的HB476387RBC(3.8V、3000mAh)型号电池、商标为MI的BM42(3.8V、3100mAh)型号电池、商标为GiONEE的BL-G020B(3.8V、2050mAh)型号电池、商标为SAMSUNG的B800BC(3.8V、3200mAh)型号电池、商标为Coolpad的CPLD-327(3.8V、2500mAh)型号电池、商标为品胜的TS-MT-i9500(3.8V、2600mAh) 、TS-MT-BM42(3.8V、3200mAh)型号的电池,放电时间在5.04h至5.18 h之间,这7组电池实测容量均高于标称容量,无电池容量虚标问题;本次比较试验有4种商品0.2ItA放电性能不符合标准,放电时间未达到标准的要求,他们放电时间在0.97 h至3.36 h之间,分别是:商标为荷塘月色的CPLD-19(3.7V、3000mAh)型号电池、商标为盛世和的SSH HBC476387RBC(3.7V、3400mAh)型号电池、商标为运达通的YDT-G7508Q(3.7V、3850mAh)型号标准电池、商标为天龙大道TLDD的TL-3008A-LWL38898A(3.7V、2130mAh)型号电池,特别是深圳市运达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运达通牌YDT-G7508Q(3.7V、3850mAh)型号标准电池0.2ItA放电仅为0.97h,标称容量3850mAh,实测容量为745.8 mAh,实际放电容量仅为标称容量的19.4%,距离国家标准相差较大,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这样的商品,其使用效果与其期望值就会相差甚远,不能满足其正常使用的要求。造成不符合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制造厂商为了提高自己产品的卖点,将价格低廉的低容量电池的容量标高,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3.安全性能 根据标准要求,锂电池的安全性能须进行短路保护性能、过充电性能和过放电性能三项试验,试验后电池应不爆炸、起火、破裂或漏液,并能正常的充放电。经检测所有受检手机电池安全性能均符合国家标准。 消费提示: 1、从本次检测结果看,原装电池商品质量要大大好于配套电池,消费者在选购时不要光注重价格而忽视了产品质量。 2、消费者在购买自己想要的手机电池时,应通过相关渠道了解产品相关信息,譬如通过消协网站或相关行政部门的抽查信息,结合产品售后、价格及信誉度等方面进行综合选购。 3、建议国家行政监管部门加强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企业加强监管,同时呼吁企业应加强企业自律,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
关键词:河北消协,手机电池,比较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