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城市的“害群之马”【长城时评】
●汪金友 38元1只的大虾,让青岛很受伤。 这几天,有关青岛大虾的段子满天飞,明显带有调侃和讽刺的味道。 一则说,外地的王先生赶到青岛,想吃38元一只的海捕大虾。因饭店爆满,他就点了8元钱一盘的瓜子,边嗑边等。但等到要就餐时,店员却要他先交6万元钱。原来该店的瓜子不是8元一盘,而是8元一个。 一则说,我在青岛喝啤酒,又点了一盘花生米。到买单时问老板:“我这几瓶啤酒多少钱?”老板答:“我们青岛人好客,啤酒不要钱白送。来,数一下花生米,这个按粒算。” 还有一则说,那个卖38元一只虾的老板,听说物价局要罚款9万。心中暗喜,因为这些年赚钱不少,9万元可以接受。但后来有人对他说,可能是按只算,一只虾罚款9万元。老板吓出一身冷汗,于是就失踪了。 连10月8日在上海办婚礼的黄晓明,都躺着中枪。有人说,一个青岛人结婚之所以要去上海办婚礼,是因为青岛的酒席太贵。还有人把“敢点青岛大虾”,列为“新土豪的四大标志”之一。 为此,一个“心痛到绝望”的青岛市民,写了一篇文章,题为:“那只戳破青岛人自豪肥皂泡的38元虾”。他说:“可我们的青岛,我们美丽的青青之岛,不是这个样子的。我们广大青岛人,我们绝大多数青岛市民,不是这样子的,不是这个样子的。” 他说的很对,绝大多数的青岛市民,都不是这个样子。他们没有宰客,没有坑人,没有做任何不守法不道德的事情。可只因一个害群之马,就把青岛人的名声,都污化了。乃至在外地人面前,他们一时都抬不起头来。 这可能正说明了一种道理,一个人可以感动一座城市、照亮一座城市、升华一座城市,同样,也可以污染一座城市、沮丧一座城市、抹黑一座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有很多的人,但在特定的事件和时间中,外地人所看到的,往往就是那么一个人。就像青岛的38元大虾事件一样。人们只看到了黑心的老板,却把其它所有热心、善良、正直的青岛市民,都给忘记了。 这能怪谁呢?首先,要怪那个烧烤店的老板,你再发财心切,也不能把人宰的那么狠哪。其次,要怪那些段子的写手,他们为了找乐,就借题发挥,编出很多啼笑皆非的笑话,拿青岛人开涮。 更重要的,是要怪青岛管理的漏洞太多。有的说“这事不归我们管”,有的说“现在是休息时间,等上班了再说”。正是这样的不作为和不负责,才激起了受害者乃至网友们的愤怒。既然你们不想管或者管不了,那我们就让全国的舆论来说话。结果,等点燃了观众的怒火,有关部门才站出来扑救。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还损害了整个城市的形象,也寒了青岛市民的心。 每个城市,都有害群之马。管理者的责任,就是发现和惩治这些害群之马。像青岛这次事件,有人已经指证害群之马正在害人,有关管理者却依然装聋作哑,推卸责任。影响之恶劣,后果之严重,比害群之马尤甚。对其它城市,也是个教训。 作家方方说过:“城市是双鞋,居民是鞋里的脚趾头。你把鞋子外面弄得又光又亮,色彩缤纷,但鞋子夹脚,不透气,里面还有沙粒,让脚趾头很不舒服,那它的好看又有何益?”害群之马多了,受害最大的还是本城市的居民。作为管理者,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
关键词:青岛大虾,管理,惩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