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犯法是马路上最大的“坑”【长城时评】
群众反映,石家庄新华区交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存在开无牌拖车、无牌摩托车进行执法的行为。连日来,记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查采访,发现除存在以上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外,新华区交警在执法时还存在开无牌拖车闯红灯、逆行,以及工作人员开无牌夏利车上下班的现象。(10月13日长城网) “心无交规,路有坎坷。”这话不仅是说给司机师傅听的,同样也得刻进交警的潜意识。但偏偏有人揣着明白装糊涂,非要在执法犯法的歪路上越走越偏。譬如石家庄新华区某交警,就俨然成了省会宽敞大道上的“吃人坑”。 将交警执法犯法称为“吃人大坑”并非危言耸听。每天用生命过马路、上马路的同志们都知道,无证车、赌气车、英雄车、酗酒车,一个比一个跑得快,一个比一个飞得低,简直吓死宝宝了。若不是有交警严格执法,起到了“车流砥柱”的作用,马路就不是用来走的,而是拿来练胆、玩命的。但某些交警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的行为,却让我们的道路安全美梦华丽丽地碎了一地。 交警违反交规,远比普通人违反交规要恶劣得多。这不光是影响干部队伍形象的问题,更会引发“破窗效应”。试想,连交警都可以公然驾驶无牌车上路了,我为什么不可以?就算一不留神被逮住了,也完全可以拿交警执法犯法说事儿,借以脱身——想罚我吗,先罚罚你自己再说。假如人人都欣欣然效仿之,马路就会变得“坑坑洼洼”、狰狞凶恶,到头来受苦的只能是我们这些不敢上路又不得不上路的善良群众。 因此,曝光某些交警违法违规的行径,将执法犯法砸出的马路“大坑”填平,是每个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人的应负之责。在此,我斗胆呼吁: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勇敢爆料做起、从口诛笔伐做起,以我们口袋里的相机、指尖下的键盘为“武器”,将良心媒体提供的渠道和平台当作“阵地”,真刀真枪、步步为营、寸土不让地与存在于某些交警中的执法犯法行为作斗争,直到把它们消灭殆尽为止。 须知,我们不是在艳慕特权,也不是小题大做、故意给人民警察抹黑,而是在堂堂正正地行使社会监督权利,是在捍卫自己和亲友生命财产安全,是为了让城市生活更美好。(泽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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