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石家庄举行
长城网10月22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杨雅荃)2015年10月22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公安厅举行了河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董屳生向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河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现场。 长城网 宁晓雪 摄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15年4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化解公安行政争议,加强公安法治化建设,2015年6月底,河北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组建法律顾问专家组的工作办法》,本着“严格遴选、好中选优”的原则,从社会法律专业人员中精心选择了15名具有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法学理论等专长的学者、律师、社会知名人士,作为河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组专家成员。 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董屳生指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许多国家普遍有效的作法,也是中央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对每时每刻都在从事执法活动的公安机关来讲,聘请法律顾问意义更为重大、作用更为重要。河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专家组的正式成立,掀开了法治公安建设的新篇章。 董屳生要求,各警种、各部门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尊重法律顾问,必须在行动上主动配合、全力支持法律顾问,为法律顾问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据悉,河北省公安厅为负责法律顾问专家组日常工作的法制部门,根据每位法律顾问的专长,统筹安排其参加相关法律事务。通过专题会议、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个别咨询、委托代理和专题研究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工作。法律顾问专家组实行聘任制,省公安厅为每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建立档案,聘期3年,每年对专家组成员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评价,聘任期满,符合受聘条件的,可以续聘。 |
关键词:法律顾问,河北省公安厅,法治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