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微评】我国首部慈善法提交审议,你期待吗
在10月30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我国首部慈善法(草案)在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中亮相,提交审议的草案对“大慈善”概念、慈善组织、网络募捐、慈善监管、信息公开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部慈善法旨在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行为,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他说,2008年以来,共有800多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慈善法的议案27件,社会各方面多年期盼制定慈善法。经广泛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慈善组织、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意见,拟定了共11章115条的草案内容。 屈兰兰:《慈善法(草案)》的出台,初步勾勒出中国现代慈善的基本框架,其根本目的是为激发慈善组织活力,增强全民慈善意识,规范慈善行为,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以及规范目前慈善领域的乱象。在社会上树立起慈善事业是社会“公共产品”、参与慈善事业是公民的义务等现代慈善理念。公众的“善心”得到激发,就会形成慈善价值观,慈善意识有望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并必然影响我国民间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 榆木:我国首部慈善法应当成为一部根本性法律,涵盖我国慈善领域的各主要方面,为今后慈善领域各相关法律法规乃至部门规章的制定发挥基础性作用。要适应我国目前的慈善事业的发展特点和趋势,还需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与在这部慈善法基础上制定的其他法律法规,共同形成我国的慈善法律体系,才能真正约束和规范我国慈善行业,切实用法律保障“爱心”,保障每一个心系社会的捐赠人。 庄石玉:在本次的《慈善法(草案)》里,不仅对慈善、慈善组织、慈善捐赠等有了完整的法律定义,对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慈善信托、志愿服务以及慈善信息公开等作了严格的要求,还对慈善事业的监督管理、相关责任的认定及惩罚措施进行了明确的解释。慈善立法,就是应当从人出发,以人为本,既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法律“镣铐”来绑住因贪婪而胡作非为的“手脚”,也需要一双温柔的法律之手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真正得到敞开的怀抱。 |
关键词:慈善法,监管,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