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自助餐上的浪费,仅靠处罚顾客就够了吗?
导语:近日,6名来自江苏镇江的游客在乌鲁木齐市一家自助餐厅就餐离开时,剩下了1200克食物,被餐厅罚款2400元。此事经网上曝光后,引发极大关注。据了解,事后,餐厅返还了游客的2400元。目前,物价部门、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 自助餐厅收顾客“浪费费用”值得商榷 有点越俎代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该内容无效。”也就是说,餐饮店单方面做出所谓的“处罚提醒”是无效的。这些也注定了自助餐厅们的法律意义上的失败。 正如青岛大虾事件对于青岛形象的影响,那么涉及到美好新疆的形象,相关部门也应该尽快做一下处理。事件虽是个案,但是涉及到自助餐厅私设的浪费处罚却随处可见。各级餐饮主管部门应该迅速启动一系列筛查机制,不能总是等到东窗事发,处处充当灭火队员,仅是那样,只能惹得民怨沸腾!(孙伟) 餐厅没有权力罚款,但有权事先约定 从生意和情理角度讲,在自助餐厅,杜绝浪费,才能有利于经营者获得应有利润;从环保和道德上讲,也是不支持顾客浪费食物。因此,餐厅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控制顾客浪费食物并不为过。 但是,首先要明确的是,餐厅没有罚款权。通常而言,对公民进行罚款,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力,作为市场主体的餐厅并不享有这种权力。餐厅要对浪费食物的顾客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不是来自餐厅的罚款权,而是在于餐厅与顾客事先的约定,比如说,餐厅事先与顾客约定,浪费食物要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事后餐厅向顾客收取浪费食物的费用,那就不是什么罚款而是合同的一种约定,来自双方的契约。 这么说,餐厅虽然没有罚款权,但依据合同的约定可以向浪费食物的顾客收取一定的费用。但餐厅运用这种权力也不能随心所欲,首先,餐厅要在醒目的位置明确进行告知,并且在顾客用餐前进行告知,如此,才能视为征求得顾客同意,取得了收取费用的权力;否则,就不能视为双方达成了约定。其次,每个人用餐时都不能保证做到百分之百完全不留下食物,合理遗留食物应当为餐厅所容忍,因此,对于正常人认为在合理遗留食物的范围,餐厅不能收取费用。 但是,即便满足了上述条件,对于一些浪费食物的顾客,餐厅也不能漫天要价。有些餐厅规定要收取浪费食物价格几倍的费用,或者按照食物的重量来计价收费,这就是“霸王条款”,形同于罚款了。因此,餐厅收取费用应当在普通人能接受的范围内,比如按照浪费食物的相应价格收取费用。 所以说,抛开乌鲁木齐市这一事件,我们认为,从法律上讲,餐厅没有权力罚款,但有权通过事先约定,向浪费食物的顾客收取一定的费用,但这种费用应当公平、合理,在普通人所能接受的范围内。(杨涛) 拒绝浪费,仅靠罚款就够吗 变罚为奖或更有效 从国外情况看,特别在一些发达国家,浪费食物肯定要受到处罚。比如在德国,无论是自助餐还是点餐,一旦发现有人浪费,任何见证人都可向相关机构举报,执法机关会立即赶到,并按规定罚款。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如武汉、珠海等,虽然也制定了相关法规,但由于一些餐厅和消费者的“不配合”,对餐桌浪费的处罚也大多被疑似为花架子了。我国对餐桌浪费的治理,重点聚焦在公款吃喝,这一块管好了,对公众拒绝浪费也是促进。 事实上,我国已在全社会初步形成了“节约食物文明,浪费食物可耻”的氛围。在面对自助餐浪费严重和“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纠结下,无论是执法机关还是自助餐厅,我们不妨改变思路,变罚为奖,尝试实行“对浪费行为举报者奖励”、“不浪费者用餐优惠”等政策。这样做,比起硬性处罚,花费的成本不会高于处罚成本,对遏制自助餐浪费或更有效。(付彪) 营造勤俭节约气氛 因为浮躁,所以我们盲目的攀比。餐桌上比谁的菜点的多谁就有钱有脸,城市间比谁的大事多谁就有名气有面子。在这样一个人人都在比,处处都在争的氛围下,我们如何能保持淡定,如何能继续hold住我们老祖宗传下来的勤俭节约的美德?我们连老祖宗的财富都浪费在了餐桌上,那么区区一点粮食又算得了什么呢?每个人都在用华丽丽的外表掩饰内心的空虚,用短暂的物质享受甚至是浪费来填补寂寞的灵魂。浮躁至极! 但是我们却又总在教育我们的孩子,“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一米一面当思来之不易”------然而我们嘴上念着这些勤俭节约的句子,行动却在告诉他们要浪费要豪气要面子。是的,我们确实做着如此矛盾的事。不难想象这样氛围影响下的孩子与我们浪费的功力相比,只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我们就是他们明天的自己。一代又一代,代代相传,想想都觉得可怕。 现下我们要重拾老祖宗留下来的精神美德财富,决不能依靠几张罚款单,更要营造一种勤俭节约气氛。在氛围的潜移默化作用下,拒绝浪费一定不会再是问题。(周珊) 要寻求“价值公约数” 作为不同的利益群体,消费者和自助餐厅要寻找最大的“价值公约数”。一方面,消费者在自助餐厅大快朵颐,放开了肚皮尽情享受美食;另一方面,自助餐厅从利益考量、环保等方面出发,都要求消费者不要浪费食物。对于自助餐厅来说,对浪费食物的行为进行收费并不是目的,而是给消费者的铺张浪费戴上“紧箍咒”。 自助餐厅没有权利对浪费食物的消费者进行罚款,却可以在确保消费者知情权的前提下对浪费行为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果消费者浪费食物的情形比较轻微,自助餐厅应给予劝诫并适度包容;只有当消费者浪费食物的情形比较严重并且不听从劝诫,自助餐厅才有权利收取一定的费用。把握好这样的原则,双方才能减少纠纷,实现利益协调。(杨朝清) (据京华时报、中国青年网、荆楚网、东北新闻网等) |
关键词:自助餐,浪费,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