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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办普通高中学费要涨了 每学期最高限价1000元

来源:长城网 作者:伊娜 2015-11-09 20: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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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近日,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最高限价)的通知》,河北省延续了16年的公办高中学费将上涨——设区市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由原来的300元涨至最高限价10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由250元涨至最高限价800元。

  河北现行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

  石家庄、保定、张家口,执行1999年标准,重点高中(现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在设区市市区的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300元,在设区市市区以外的学校每生每学期250元;一般高中在设区市市区的学校学费每生每学期250元,在设区市市区以外的学校每生每学期200元。承德、邢台、沧州、邯郸、秦皇岛、衡水、廊坊,执行2000—2006年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高中学费大部分在每生每学期200—300元之间,示范性高中学费大部分在每生每学期300—450元之间,最高的承德市第一、二中学为每生每学期600元。唐山自2008年秋季起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费(不含择校生)。

  最新学费标准:设区市一般高中学费最多收800元

  为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促进公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了河北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最高限价)。

  按照新的政策,设区市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在县镇办学的设区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价10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价800元;县镇(含农村)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价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最高限价600元。体育、艺术等特色普通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附设的体育、艺术班的学费标准,可在相应档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

  各地执行价格由当地视情况而定

  “文件发布的不是具体的执行价格。”省物价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省物价局经成本调研、组织听证后,经省政府决定,制定出最高限价,而各地市调不调,调多少,还需要当地物价、财政、教育三个部门再根据当地情况决定,如果有地市教育经费充足,或没有涨价必要,“维持目前的学费价格也是有可能的,比如唐山对于公办普通高中生是免收学费的。”也就是说,各地具体学费标准和调整时间由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政府在省定最高限价内,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财政对高中教育投入及学校办学成本情况确定。同时,现行学费标准偏低、调整幅度较大的市县可分步调整。在校的择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直至毕业。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河北省本学期高中学费已按原标准收取,学校不会不会再补收学费。

  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对于新政落实,省物价局表示,将加强对普通高中的收费管理,具体包括:规范收费行为。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因学生转学、退学等原因需退还学生交纳的有关费用的,凡是符合退费相关规定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还或少退还应退的费用;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审核批准的普通高中收费项目、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格规范学费收支管理。学校收取学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学费收入全部缴入指定的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政府和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和平调;加强对普通高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办普通高中要认真落实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冀价行费[2015]96号)要求,建立收费台帐,详细记录收费情况,按照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有关部门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高中3%事业收入专项资助贫困生

  省物价局要求,要认真落实省和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助学金的作用,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普通高中每年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比例的经费,专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帮扶力度,逐步提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

  【新闻回顾】

  河北召开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

  8月21日上午,省物价局在石家庄市召开了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最高限价)听证会。来自全省的学生家长代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代表、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等22人和旁听人员10人参加了听证会。由于高中办学成本增加,债务包袱沉重,取暖费、择校费被取消等原因,导致学校收入明显减少,因此对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有利于促进公办普通高中健康发展。

  八成多普通高中负债运行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王红卫介绍,受免收高中取暖费、取消择校生等影响,近年省内公办普通高中收入减少。“与此同时,高中办学成本明显增加。随着高中课改的进行,我省高中相继增开了应用技术、信息技术等课程,添置了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和相关应用技术实验室等教学设施。但因教育经费不足,学校只能在低水平上维持常规教学,一些先进教学设施由于缺乏经费而无法长期使用,一些应用技术实验课程无法开课。”王红卫说。

  由于财政投资不足,一些学校通过银行贷款、借款、支付工程款等方式自筹经费进行建设发展。2011年,省、市、县三级审计、财政、教育部门对河北省属公办普通高中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债务锁定日,公办普通高中建设的债务余额为77.83亿元,涉及学校426所,占2010年末河北省公办普通高中518所的82.24%。

  生均培养成本远超五千元

  王红卫介绍,今年5月—6月,物价局价格成本监审局选取44所不同地域、类型高中学校,对2012年—2014年实际运行成本进行了监审。监审结论显示,城市区示范性高中、城市区一般高中、县镇示范性高中、县镇一般高中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分别为每生每年10486元、7707元、5974元、6689元。“生均培养成本与学校办学条件大致相符。县镇一般高中在校人数较少,县镇省级示范性高中在校生人数较多,导致县镇一般高中成本高于县镇省级示范性高中。”此外,王红卫称,与山东、陕西等周边省份相比,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属于较低水平。

(据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网、河北青年报综合)

关键词:普通高中,学费,最高限价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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