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老金并轨启动 努力确保养老待遇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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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报道统计,目前至少已有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江西、广西等17地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在与中央改革要求保持一致的基础上,各地方案在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方面有所不同,多个省份提出为“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 近日,河北养老金“并轨”方案出炉了。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这意味着河北省养老金并轨进入了实质性启动阶段,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和企业员工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而告别养老“双轨制”。那么。此次改革涉及哪些单位哪些人?个人如何参保缴费?换单位养老金咋转? 哪些人要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其中事业单位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被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 编制外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如何缴费?单位20%+个人8%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20%。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等。 其他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我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我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 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 按照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每年为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钱从哪里来 首先是由财政拨款。由财政一次性将个人账户坐实,填补历史欠账。事实上,与养老基金支出同步增长的财政补贴,已经在偿还历史债务。把历史债务算清之后,可以把财政对养老保险的投入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偿还历史债务的财政转移支付;另一部分用于与低收入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相关的财政补贴。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和企业负责,国家没有直接的财政补贴。而日本、韩国的养老基金都有来自政府的补贴,投入比例不小。因此要适当地增加国家对养老金保险基金的投入。 资金是保障的基础,只有通过多渠道的资金来源和多途径的资金增值才能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撑能力,这里可以借鉴东亚一些国家的做法,例如韩国经验——由公团或委托金融机构来运营养老保险基金。韩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公共养老金制度。公共养老金是一种缴费型的社会保险方案,国家保证基金的利息增值和补充养老金可能出现的亏空部分。具体可分为国民养老金、公务员养老金、军事养老金、私立学校教师养老金。国民养老金作为公共养老金的主体部分,覆盖了18岁以上的全体公民,其名义覆盖率达到了76%,覆盖范围极其广泛,真正具有全民性和社会性,更符合社会保障的要求,成为韩国老年社会保障的根基。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有关的各类基金包括企业年金、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等,前两类已经实现专业化的市场投资运作,但数量最大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比较低,可以考虑加大市场化运营的力度,更多运用金融工具来实现保值、增值。尽快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努力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养老金并轨 养老待遇会降低吗?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4日公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这一比例与企业职工一致。面对这一消息,“养老金待遇会不会下降”成为机关事业人员普遍担心的问题。 官方给这些人吃了一颗“定心丸”。根据决定,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决定还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对记者表示,根据新规,“老人”(已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其退休待遇不会降低;“中人”(目前在职人员)和“新人”(以后新入职人员)虽然基本养老金水平会出现下降,但由于“中人”会根据视同缴费年限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一种补充养老金)的建立也一定程度弥补“新人”基本养老金的损失,所以,总体来看,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待遇将保持稳定,不会出现大幅缩水。 职业年金退休后可按月领取 工作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工作由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职业年金基金须与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保证职业年金财产独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根据人民网、中国青年网、中新网、中国经济时报等媒体综合报道) |
关键词:养老金并轨,养老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