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看过来 !个税改革方案初具雏形 你了解多少
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存在一定难度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大多数情况下,无法撇开家庭单独衡量一个人的生活水准。收入相同的纳税个人,家庭情况、赡养人数不同,家庭整体收入差异会很大。而随着“二孩”政策的出台,打算生二胎的家庭,提前陷入开支疯长、入不敷出的忧虑之中。因此很多人认为,当下简单对个体征税有失公平,希望将来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多次提出,个税改革“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对此,刘剑文解释说,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并不是以家庭取代个人作为纳税主体,而是两种纳税主体并存,纳税人可以选择,并不是完全以家庭纳税。他还表示,当前实施的个税制度没有解决特殊群体、特殊阶层的税负问题,新的改革方案中应该会有一些差别扣除的项目。 个税改革需要尽快采取行动 另一个核心问题,是确定综合计征的税率,这关系到此方案下个体在单位倒扣代缴后是需要补税还是退税。目前,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11个征税项目,每个应税项目有相应的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及计税办法。 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认为,合并税目后税率也应相应调整,采用累进税率比较合适。目前工资薪金的个税分7级,税率在3%~45%之间,他认为改革后级次进一步减少到五级、最高税率下降为40%比较合适。 目前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是3500元,而把工资薪金、劳务、稿酬等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后,需要增加专项税前扣除项目。刘桓认为,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都可作为专项扣除项目。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个税改革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是为何此前一直“光打雷不下雨”的原因。但尽管存在诸多困难,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个税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在各方交锋中逐渐达成共识,开始明朗和清晰。而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个税改革要的不是一个最完美的方案,关键是尽快行动起来。因此,当下的个税改革方案是在现状下寻找各方的平衡,尽力找到那个“最大公约数”,让个税能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小贴士:哪些收入不用交个税?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2、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3、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 4、个人福利费 5、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6、差旅费津贴 7、误餐补助 8、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9、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10、“五险一金” 11、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12、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 13、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14、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15、从破产企业取得的安置费收入 16、低价出售本单位职工的住房 17、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18、个人捐赠 19、“特殊党费” 20、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 21、附加减除费用 |
关键词:个税,改革,雏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