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8272户配租成功 家有老弱病残可申请换房
导读: 石家庄市区2015年第三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在石家庄人民会堂举行。8272户家庭配租成功,将陆续入住新居。 石家庄2015年第三批保障房公开摇号8272户配租成功 记者从摇号分配现场了解到,本次保障房分配的对象是正在领取廉租住房补贴的保障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本次共受理报名申请家庭1.2673万户,区级复审,最终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有1.2009万户,其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774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1.1235万户。此次分配房源共8272套,分布于东安小区一期、红河小区二期、文河小区一期、依水佳苑(原秀河小区)、秀河家园二期、汇君城六个小区中。这不但是迄今为止省会规模最大的一次保障房分配,也是省会第一次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种不同保障类型同时分配,同时本次分配第一次开通“网上报名申请”和定向配租方式,为创新保障房分配模式渠道做了一次有益尝试。 经过1个多小时的摇号分配,最终共有8272户家庭配租成功。本次分配结果将由燕赵晚报独家刊登配租家庭名单(见今日A13-A16版)。另外还将同时在石房网站及各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陈宏亮特别提醒,本次配租成功的申请家庭如放弃所配租公共保障房的,两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同时,对于配租成功的保障家庭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果发现有不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可拨打市区各级住房保障部门监督电话举报:长安区:85996041、新华区:86952339、裕华区:86578228、桥西区:83050274、高新区:85095016。 保障房后期管理办法家有老弱病残可申请换房 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日前,河北省已出台《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后的管理工作,包括房屋使用管理、档案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纳入制度化轨道。 保障房房源可调换每年允许一次 《办法》提出,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逐步实行保障性住房房源调整、互换制度,为符合规定条件、有房源调换意愿的保障对象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保障对象不得擅自调换所承租房源。原则上每个保障家庭每年只允许调换住房一次。 房源调换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办法》也进行了明确。保障对象家庭中如确有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或保障人口发生变化等,造成在所承租住房中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可申请房源调整。房源调整由保障对象提出申请,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酌情调配房源。 房源互换应坚持自主自愿、自行协商、主动申请、责任自负的原则,换房家庭相互确认后,填写换房申请表,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结清相关费用,完成房源互换。互换房屋双方承租的房源原则上须为同一户型(居室数相同)。 石家庄2015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11月底入住结束 2015年9月15日,石市今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共2196户家庭配租成功。此次分配主要面对已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截至区级公示结束,各区保障房管理部门共受理申请家庭4657户,经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复审,最终有4641个保障家庭符合条件,进入配租环节。 目前东安小区与和华家园室内外工程已完工,由于市政配套设施还在加紧施工,导致配租成功的家庭延迟入住。预计11月底,这两个小区可达到入住水平。 小知识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据燕赵晚报、石家庄新闻网、河北青年报等稿件综合) |
关键词:老弱病残,保障房,公租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