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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速公路回归公益,深圳回购高速之举应成范本

来源: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5-12-03 22: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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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继去年以回购方式取消梅观高速收费之后,深圳再次回购龙大(深圳段)、南光、盐排、盐坝四条高速路,2016年2月7日(农历除夕)0时起免费通行。四条高速首期回购款97.13亿元,后续将根据税费变化等据实结算。深圳市交委主任熊国伟在签约仪式上说,四条高速免费通行后,将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和企业运输及物流成本,从而促进沿线土地集约化利用和产业转型。

  政府回购高速公路具有多重利好

  降低物流成本

  像深圳市这样回购相关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直接的好处之一就是能够有效降低物流成本。而物流成本得到降低,将会促进商品与人员流通,进而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经济社会获得发展,也会有利于促进政府财税收入增长。就此而言,虽然政府回购高速公路需要花费不菲的资金,但是从长远来看,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从另一个方面看,不断提高民众生活水平,促进民生福祉改善,是改革与发展的根本目的,各级各地政府都应将最大程度改善民生福祉,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而像深圳市这样回购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能够经由降低物流成本,降低商品销售价格,进而起到促进民生福祉改善的效用。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能够像这样从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与改善民生福祉出发,回购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部分地方政府甚至不断延长本地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无疑是损害公共利益与民生福祉的与民争利行为。人们期待更多的地方政府能像深圳市这样从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福祉改善出发,实行回购高速公路举措,乃至由政府自身承担起建设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职责,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福祉改善。(魏文彪)

  公共财政好经验

  仅今年上半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在4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部署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出“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有效支持经济增长”;“改革创新机制,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坚决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提高使用效益,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

  深圳通过盘活存量资金,拿出130亿用于收购四条高速公路,堪称为一条用活用好公共财政的好经验。只要各地政府具有深圳市政府那样的担当精神和执政为民的宗旨,由政府出面收购高速公路不是不可能的事,而是完全能够办到。(王学进)

  回购高速公路应成为探索范本

  极具探索价值

  从深圳市一座城市的四条高速公路免费,到更多地区高速公路的免费,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对地区而言,推动免费过程的艰难不等于可以毫无作为。那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有条件考虑通过回购的形式,降低出行成本;那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该把收费制度化、规范化,收费设一个时间表,不能说想收多久就收多久。类似去年底,“山东方面决定延长15条公路的收费,财报却显示当年,前三季度山东高速营业收入52.6亿元净利润17.2亿元,其10年累计净利润137.05亿元”的冰火两重天现象,需要得到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选择回购方式取消部分高速收费,其实也是基于一种高速公路逐条审计的理念,搞清了这些路该收多久费,还有多少资金缺口,在阳光财政的安排下,把好事做好。而事实上,不论是要不要免费,这种理念都具效仿价值。因为只有真正为高速公路收费负起责任,监督好每一条高速公路的收费情况,才能让钱花在该花的地方上。(杨兴东)

  应成范本

  也正是因为高速公路只想着修、只想着收费,因此,很少有地方愿意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的。慢慢的,收费的公路数量也就越来越多,收费公路的比重也越来越大。高速公路收费的最直接后果,就是物流成本大大提高,企业和居民负担大大增加,使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受到极大影响。表面上,高速公路收费为地方政府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实际上,政府受到的损失更大。因为,许多企业原本可以增加的投入、增加的给员工发放的福利等,都因为各种收费过多,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发展后劲也严重削弱了。对居民来说,因为物流成本过高,消费能力下降,导致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下降。最终反映到政府身上,就是企业在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方面的能力减弱,经济的活力下降,税收也就大大减少了,所收的各种收费,远不及失去的税收和经济发展能力。

  面对深圳的回购之举,切不要用财政困难作为托词和借口。按照各级政府的一贯行为,财政困难已演变成永恒的话题,凡是中央要求地方做的惠民之事,多数地方都会把财政困难作为借口,并直接或间接地对中央提出的要求推三阻四,或在执行中打折扣。想一想,如果财政真的困难,那一座座空着的办公大楼是用什么建造的,那一个个的政绩工程又是用什么建设的,那些“三公”经费又是靠什么维持的。原因就在于,对真正的惠民工程不感兴趣,对涉及老百姓利益的事不愿关心。

  深圳的做法,已经为其他地方做了表率。能否成为推广的范本,就看各级政府是否真的想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是否真的想发展经济。如果真的想,是有办法的。(谭浩俊)

  “回购高速路”给城市发展的启示

  要克服短视的眼光和行为

  无论是当初“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还是今日如深圳这般“回购公路”,其核心主旨实则都是一以贯之的:那就是,相信交通设施对发展的拉动效应。然而,有所区别的是,过去这种“拉动”,更多表现为以基建拉动内需、就业和产能;而现阶段这种“拉动效应”,则主要体现为促进了信息、资源、地域的互联互通……需要追问的是,“过路收费”模式,在多大程度上抑制了高速公路功能的充分发挥?如果采取“回购”,其所释放的价值,又能否冲抵财政开支?

  是任由高速公路如期收费下去,还是政府果断出手适时回购,这其实是一道需要精确计算的选择题。尽管深圳的做法,可能并不适合其他地方,但有一点总归是相通的。也即,我们必须超越短视的算计、孤立的视野,综合评估并系统化利用高速公路的功能。

  向智慧型城市转变

  深圳高速公路免费,最直接的影响,既可降低市民日常出行成本,也可降低企业运输和物流成本,更能实现货畅其流。这与供给侧结构的调整密不可分,可以加快城乡之间土地、资金、人员等要素的流动,实现合理化配置。反映到高速公路营运管理上,打开和增加道路被封闭的出入口,可以通过重新规划沿线道路,增加互通接口,来释放沿线用地,促进沿线土地集约化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原特区外地区转型升级,从而最终实现深圳一体化的协调发展。这恰恰是打破区域性“画地为牢”经营格局的一个有效试验,从而形成一定范围内深圳作为城市带、城市圈的中心地位将更加凸显,亦可实现过去孤岛型城市向智慧型城市的转变。

  当初,高速公路之所以要收费,不过是当初修高速的时候,政府因为拿不出钱,才推出了收费还贷的办法。收费只是为了还贷的权宜之计,一旦把钱还上,或是政府有钱进行回购时,高速公路免费理应成为政府还利于民的重要内容,没有任何理由再拖延收费期限。从这一点来看,“深圳作为”给那些总是抱着高速公路收费“钱袋子”不放的城市政府做了一个好样子,让要素再一次真正流动起来,必须从高速公路免费做起,培育有利于“货畅其流”的大环境,保持人们对道路出行供与求之间双方面平衡的关系,则是政府放眼宏观调控,从微观入手,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拉动有效需求,改善民生上的有益实践和探索。(闻一言)

  (据华西都市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湖北日报等)

关键词:深圳,回购,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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