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将再现空气重污染 河北四地将重启机动车限行
导语:环保部通报,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能再次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河北省气象台预计,5日夜间到7日,河北中南部地区再遭"霾伏",空气质量将转差。 河北中南部地区再遭"霾伏" 河北省气象台预计,12月5日夜间到7日,河北省再度转为静稳天气,中南部地区空气质量转差,以中至重度污染为主,其他地区空气质量为良至轻度污染。6日至7日白天受冷空气影响,中南部空气质量稍有缓解。 5日夜间到6日白天,张家口、保定、石家庄、邢台、邯郸多云转阴,其他地区晴转多云。石家庄市区6日多云有雨夹雪,最低气温-1℃,最高气温6℃。6日夜间到7日,全省阴,张家口、承德有零星小雪,邢台、邯郸有雨夹雪,其他地区有小雪。 12月05日12时河北各地空气质量排行榜。
环保部:今起京津冀及周边可能再现空气重污染 环保部通报,受污染排放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2月5日至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可能再次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环保部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急响应,并根据预测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环保部预计,12月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扩散条件不利,京津冀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部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南部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6日至9日,大气扩散条件逐步转差,京津冀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山西大部和山东东部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北京、石家庄、廊坊、保定和衡水等城市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的可能性较大。 河北四地重启机动车限号限行等措施 廊坊 从廊坊市政府获悉:廊坊市2015年12月5日12时至12月9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按“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的原则,全天24小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按双号管理。 限行范围:廊坊市区外围环路北环道、东环路、南环道、西昌路、光明西道、西环路以内区域(不含环路)。 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 邢台 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邢台市未来三天将出现严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5年12月5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工业企业限排污染物15%以上; 2、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3、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施工单位落实工地围挡、覆盖、洒水抑尘措施,工地洒水每日2次以上。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4、非冰冻期,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频次,每日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3次以上; 5、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保定 根据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预计12月4日起,保定市区范围内将出现连续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2月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 5.市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7.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1次洒水抑尘作业。 同时市政府提醒广大市民,应减少户外活动,外出请做好防护准备,并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定州 根据《定州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从十二月五日0时开始,定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减排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主城区内全天或白天延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5)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7)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1次洒水抑尘作业。 (内容整合新华网、央视、河北日报等) |
关键词:空气重污染,雾霾,京津冀,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