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长城原创>>

小吴带你读史:《史记》之《十二本纪•殷本纪③》

来源:长城网 作者:吴丽芳 2015-12-09 17:22:19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导语:今天,《小吴带你读史》栏目带你继续读《史记》之《十二本纪·殷本纪》。商汤平定天下后,教导各诸侯不做违背道义之事,民众得以安定,接下来的几位帝王又是怎样的德行呢,我们来读读看。

伊尹。资料图

  商汤教导各诸侯不做违背道义的事

  成汤班师回朝,半路经过泰卷时,中垒(huǐ悔)作了朝廷的诰命。汤废除了夏的政令,回到国都亳,作《汤诰》号令诸侯。《汤诰》这样记载:“三月,殷王亲自到了东郊,向各诸侯国君宣布:‘各位可不能不为民众谋立功业,要努力办好你们的事情。否则,我就对你们严加惩办,那时可不要怪罪我。’又说:‘过去禹、皋陶长期奔劳在外,为民众建立了功业,民众才得以安居乐业。当时他们东面治理了长江,北面治理了济河,西面治理了黄河,南面治理了淮河,这四条重要的河道治理好了,万民才得以定居下来。后稷教导民众播种五谷,民众才知道种植各种庄稼。这三位古人都对民众有功,所以,他们的后代能够建国立业。也有另外的情况:从前蚩尤和他的大臣们在百姓中发动暴乱,上帝就不降福于他们,这样的事在历史上是有过的。先王的教诲,可不能不努力照办啊!’又说:‘你们当中如果有谁干出违背道义的事,那就不允许他回国再当诸侯,那时你们也不要怨恨我。’”汤用这些话告诫了诸侯。这时,伊尹又作了《咸有一德》,说明君臣都应该有纯一的品德;咎单作了《明居》,讲的是民众应该遵守的法则。

  原文:

  汤归至于泰卷陶,中纻作诰。既绌夏命,还亳,作汤诰:“维三月,王自至於东郊。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於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后稷降播,农殖百穀。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有状。先王言不可不勉。’曰:‘不道,毋之在国,女毋我怨。’”以令诸侯。伊尹作咸有一德,咎单作明居。

  商汤临政 修改历法

  商汤临政之后,修改的历法,把夏历的寅月为岁首改为丑月为岁首,又改变了器物服饰的颜色,崇尚白色,在白天举行朝会。

  原文:

  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

  太甲败坏德业被伊尹流放

  商汤逝世之后,因为太子太丁未能即位而早亡,就立太丁弟外丙为帝,这就是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逝世,立外丙的弟弟中壬为帝,这就是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逝世,伊尹就拥立太丁之子太甲为帝。太甲,是成汤的嫡长孙,就是太甲帝。太甲元年,伊尹为谏训太甲,作了《伊训》、《肆命》、《徂后》。

  太甲帝临政三年之后,昏乱暴虐,违背了汤王的法度,败坏了德业,因此,伊尹把他流放到汤的葬地桐宫。此后的三年,伊尹代行政务,主持国事,朝会诸侯。

  原文:

  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於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太甲,成汤適长孙也,是为帝太甲。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

  太甲改过自新 百姓得以安宁

  太甲在桐宫住了三年,悔过自责,重新向善,于是伊尹又迎接他回到朝廷,把政权交还给他。从此以后,太甲帝修养道德,诸侯都来归服,百姓也因此得到安宁。伊尹对太甲帝很赞赏,就作了《太甲训》三篇,赞扬帝太甲,称他为太宗。

  原文: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於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襃帝太甲,称太宗。

  (据中国古籍全录、古诗文网、国学网等综合)

关键词:史记,历史,文学

责任编辑:吴丽芳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