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公告
长城网邢台12月9日讯(记者 齐彦红)经气象、环保部门专家会商,预测邢台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15年12月9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红色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最低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2、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工地洒水抑尘每日5次以上;
4、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作业频次,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5、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议停课或减少室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