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亵渎了正义与爱心,谨防献血补贴让“无偿”变味
导语:每逢天气寒冷,全市的血库总是明显告急。进入11月,北京开展了新一轮的无偿献血校园行活动,各所高校近千名大学生加入到“献血”主力大军。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北京十余所大学发现,各校针对学生的献血“鼓励政策”五花八门,单就各校献血补贴的金额一项,有的一次性营养补助800元,有的则仅有志愿时长录入。采访中也有学生质疑,这些“奖励”让自愿无偿献血的“无偿”二字变了些许味道。 献血补贴是对“无偿”的感恩 对于学生献血,给予一定的补贴,这无可非议,“献血补贴”与“无偿献血”不矛盾,“献血补贴”是对“无偿献血”的感恩。这个补贴是对无偿鲜血的一种温暖感恩,不是用金钱购买鲜血。献血补贴就是对无偿鲜血的一种感恩反馈,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 至于说补贴的不同,那也无可非议,因为各个学校情况不同,补贴当然也不可能统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与献血贵贱没有任何关系。鲜血不是商品,这是公民奉献的一种爱心,补贴爱心,多少不重要,关键是这种补贴很温暖。 其实,献血补贴也并非都是金钱,也有其他方面的“补贴”,比如道德补贴,比如其他生活补贴等等,献血补贴是温暖感恩,让其百花齐放,传递公益道德芬芳。(殷建光) 把握好度,谨防补贴变了味 不能演变成奖励大战 根据我国《献血法》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即禁止有偿献血。卫生部1993年颁布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除献血办公室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血源供血。高校鼓励学生无偿献血当然是需要的,也是值得提倡的,但是任何的“鼓励政策”都不能突破无偿献血的底线,不能把无偿献血,变成有偿的买卖,奖励不能变味。 有的高校对无偿献血的学生除发放高额现金形式的营养补助外,学校还会有学生综合测评加分,与其他利益挂钩,这样以“献血论英雄”,使无偿献血奖励变味,成为一种变相的“奖励卖血”违法行为。教育部门应该引起重视,规范奖励标准。应让无偿献血的鲜血是红色的,而不是沾满铜臭味,让好心办坏事。(吴玲) 别让献血补贴使“无偿”变味 献血只要与利益沾边,就难以把控,可能催生血液买卖等不良现象。在过去,由于献血与利益沾边,导致出现专业的献血队伍,甚至出现买卖血液等现象,进而导致取血和血液检验不规范,“艾滋村”由此产生。后来取消了有偿献血,所有的献血都属于无偿,相关问题才得以控制。尽管如此,献血与利益沾边所导致的问题在当前仍时有发生,最典型的,要算“血头”通过虚假的“互助献血”来获取利益。只要补贴够多,难免有人会打补贴的“歪主意”。 可见,献血补贴不是不能有,但一定要把握好度。合理的做法是,补贴能够抵消献血所导致的个人成本即可,给予一定的交通费、误工费,以及记入志愿服务时间、发放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小礼品等,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但补贴不宜过多,因为超出成本的补贴就成了利润,就会让无偿献血变成有偿。因此,在确定献血补贴时,有必要对个人成本进行核算,宁可补贴不足,也不能补贴过多,宁可眼前的问题难解,也不把更大的问题留给将来。(罗志华) 不妨设立“全国统一价” 无偿献血,顾名思义就是无偿的,是没有报酬的,《献血法》所规定的“人道主义”、“无偿”、“自愿”的原则确立了“义务献血”是公民的社会责任,是公共精神的一部分。但在现实中,为了激励大学生献血,各高校千方百计出台各种奖励措施。毫无疑问,许多大学生献血是冲着奖励而去的,这可以理解。但献血之后拿到的营养补贴却不该是不一样的,虽然钱是由各校出的,但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是不利于无偿献血氛围的形成,相反,可能会形成一种戕害。 鼓励公民献血,不能单靠物质奖励。《献血法》“鼓励率先献血”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义务献血者”中比例不到1%,而学生和农民工的比例高达30%以上;《献血法》规定临床用血只需支付成本,其“成本”从来就没有对外公开……这些均导致无偿献血形不成积极的氛围,从某种意义上说,给予献血者一定的物质奖励,能够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从现实来看,也有一定的存在意义,不过,对于作为献血主力军的大学生,在给予营养补助的时候,应该有“全国统一价”。(郭文斌) (据北京晨报、南方网、广西新闻网等) |
关键词:献血补贴,无偿,社会责任 |